根据《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通用条款见《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教授委员会组成的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选拔原则
按照《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执行。
三、实施范围
列入《内蒙古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中国史专业全部招生指标均实行“申请-考核”。
四、选拔范围条件
(一)已获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
(二)英语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或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文件规定的其它标准,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的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三)考生攻读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应与其报考中国史一级学科(专业)相同或密切相关。录取前应获得硕士学位。
(四)通用条款见《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五、选拔程序
(一)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考生向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slyxy2020@126.com,纸质版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杨老师收。邮编:010070;联系电话:0471-4996215。
第一批次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以邮戳或送达时间为准),邮寄、送达均可;第二批次申请事宜均以学校通知内容为准。
(二) 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本单位学科、专业或报考导师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研究生教学秘书参与审核。综合考生的学习成绩、研究实践、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等,给出材料评审结果意见,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对外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5日。
(三) 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由报考导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合理设计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的综合评价,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安全保密。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做好综合考核环节的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3年。
1.考核内容
外国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知识与技能运用以及进行听取、理解和口头交流的能力。外国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外国语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专业课。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方向等。
申请人需准备个人陈述,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成果发表、科研设想等内容,时间10-15分钟。然后由考核专家组提问,考生做答。面试结束后,专业课考核成绩由各成员分别按百分制给出并汇总给出考生综合考核结果意见,取平均值为该科目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5日。
2.考核方式见下表: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
4.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综合考核总分按照所报考导师排序,根据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5.录取
凡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国家录取资格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监督和复议
(一)通用条款见《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
(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对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必要时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和监察。
学院受理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为0471-4996215,联系人杨老师。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邮编:010070。
七、其他
按《内蒙古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八、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