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2020-11-18 文字:  点击:[]

根据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列入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导师全部指标名额均可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实行“申请--考核”的导师如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

二、选拔原则、考核要求

均按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按《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四、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以及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向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教务科研办公室 侯晋烨老师收。联系电话:0471-4996215

 2. 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本单位导师专家组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研究生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参与审核。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习成绩、研究实践、硕士论文、学术论文、科研获奖等,给出材料评审结果意见。

汇总所有考生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单位组成有报考导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形式和内容采取问答的形式,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3年。

外国语考核包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知识与技能运用以及进行听取、理解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拟录取考生不得低于60分。

申请人需准备个人陈述,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成果发表、科研设想等内容,时间10-15分钟。然后由考核专家组提问,考生做答。面试结束后,专业考核成绩由各成员分别按百分制给出并汇总给出考生综合考核结果意见。拟录取考生不低于75分。专业考核成绩由学院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各单位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4. 拟录取名单审核和录取

按《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实施。

五、本实施细则由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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